现在中国的某些历史学家,甚至是ZF的主流砖家叫兽,用欺骗的手段描写这段历史。他们把南宋因为军费开支而造成的通货膨胀,说成是腐败,忽必烈收买人心暂时不征税,说成是历史进步,等到忽必烈原形毕露,横征暴敛时,他们却避而不提。蒙元统治下的中国,蒙古人抓汉族奴隶修筑城市河道,帮助把南方抢劫来的财富运到北方,他们说这是对中华民族的伟大贡献。教育部历史参考书明确告知不把岳飞、文天祥当作中国的民族英雄,而教育部通过的历史视频教科书却把蒙古人统治中国的元朝描写成民族融合、和空前繁荣昌盛的时代,如此卑鄙无耻的欺骗,使人不禁疑问,现在的中华是否生活在一个亡国的时代?
满清统治时期实行严格的种族隔离制度,“满汉不许通婚”。清政府规定,满城专供旗人居住,汉民不得擅入,“满汉不许通婚”。“满汉不通婚”这是保障“殖民者”身份延续的最重要措施。
1793年(乾隆五十八年),英国的马嘎尔尼使团访问大清国,马戛尔尼在出使日记中写得:“清初,他们(清军)表现得非常凶残。建国后的最初几年,整批整批的百姓遭到屠杀。强迫留辫子引起了骚乱,结果都被镇压在血泊之中。都是老爷的种族坐稳了江山,对一个奴隶的民族实行统治,种族隔离是全面的,严禁不同种族间通婚,北京的整个北城都没有汉人,专供满人居住。宫内女眷(包括奴婢在内)无论如何只要清一色的满人,要防止一切种族混杂的情况。而宫内太监又毫不例外地全是汉人。这多有象征意义呀!让鞑靼人繁殖,让汉人绝种。这就绝对保证了没有任何不纯的混杂。”
满清为了维护满洲人的利益将全国分而治之。满清采用“多元式统治”,“分区隔离”。全国分为满、汉、蒙、藏、维五区,区区隔离,特别是防备汉人到其他四区,防止汉人和其他四区有人员往来,在满清衰败前,汉官都是不能涉及其他四区事务的,满清是名副其实的“殖民统治”,说满清促进了民族融合是无视历史事实。
满清统治者一直以“殖民者”身份自居。不以中国人的面目来统治管理中国,防汉、制汉,隔绝内地十八省与其他区域的关系,全国分为中、蒙、满、新、藏五区互相隔绝。把内地十八省是你们汉人的,其他地区是我们满人、蒙人、藏人、维人的观念强加给汉人和其他各民族,防止各民族建立起亲如兄弟的认同感。——真不明白当代历史学家鼓吹清朝促进民族大融合是怎么得来的?
清朝时期,满洲人以类似“殖民者”的身份统治中国,八旗子弟拥有西方殖民者同样的各种特权:
政治特权:满清统治者虽然利用汉人维护统治,但是核心权利是不愿意同汉人分享的,六部成为执行机构。钱穆统计满清前中期二百多年间汉人做到地方总督的只有一个岳钟琪,核心机构军机处根本不许汉人插手。近代著名历史学家钱穆说:“(大清国)全国各军事要地,都派八旗兵驻防。下面的绿营,说是中国军队,实际上率领绿营的将领还都是满洲人。这两种军队,饷给是显分高下的。各省总督、巡抚,差不多在原则上也只用满洲人。”(钱穆先生《中国历代政治得失》)满清政府里的重要官位都以满缺为主,汉人做官必须通过科举。
经济特权:作为满洲人,从一出生就有经济上的优待,按人头发月饷。旗人兵饷:前锋、亲军、护军、弓匠人月4两,骁骑、铜匠3两,年米48石,步军摧领人月2两,步军人一两5,年24石,炮手人月2两,年36石。满一人当绿营三人。(范文澜《中国通史》)
法律特权:在司法上满洲人享受“殖民者”种种特权。例如:汉人犯罪如果判三年,旗人只要枷号四十天就能释放。凡满人犯罪,地方各级官员均无权过问,只能由步军统领衙门的慎刑司负责处理,这和殖民地的治外法权没有什么不同。
种族隔离制度:满清政府规定,满城专供旗人居住,汉民不得擅入,“满汉不许通婚”。“满汉不通婚”这是保障“殖民者”身份延续的最重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