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把清灭明,奥斯曼灭东罗马,元灭宋,哥特人灭西罗马归结为野蛮对文明的征服。
从性质上来说,这的确是野蛮对文明的征服。
但是感叹我看也大可不必,历史的铁律永远是文明对野蛮的征服,但为什么会出现野蛮对文明的征服,因为人们往往漠视另外一条历史铁律:失去进取之心的文明往往是失血的文明,失血的文明是必然堕落的文明,一个彻底堕落的文明事实上在精神动力方面还不如一个野蛮的民族。至少野蛮的民族还有强烈的进取心。
这复杂的历史规律的引起,其实取决于人性,人在什么都没有的时候,就什么都想得到,有着强烈的进取心。而真正得到的时候,好逸恶劳的人性就逐渐体现出来,享乐主义开始成为绝对精神。而不是再如过去那样把征服当成绝对精神。
文明的兴起与衰弱,其实都可以从绝对精神这条线去找。而历史往往把其他因素当成是主要因素,往往摸视这最基本的本质原因。
所以不是说文明不是野蛮的对手,文明天然是野蛮的征服者;因为哪怕是野蛮人,他们也想自己变成文明人。文明不是野蛮的对手,是因为文明有文明自身无法克服的文明病。而这文明病取决于人性。这同时也造成了帝国兴衰,国家起伏的根本原因。
知道了本质,对于文明病的研究却很少,不知道这会不会成为一门系统的学问。规律的存在,并不代表规律是不可以改变的。规律的改变就是改变规律本身的引发条件,引发条件的改变就是规律改变的奥秘。
所以以野蛮人的强悍来证明野蛮文化的可取之处,那是历史谎言。强悍与否,不在于文明与野蛮,而在于人的绝对精神是什么。世界历史,不是野蛮人征服文明的历史,而恰恰是文明人曲折地征服野蛮人的历史。从这个意义而言,文明人其实要远强悍与野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