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剑桥大学教授格尔纳(ErnestGellner)曾经在他的名著NationsandNationalism(《民族与民族主义》或译《国家与国家主义》)中指出:“‘民族’是天赋的划分人类的自然存在,‘民族’姗姗来迟但生就命中注定无法脱离政治的说法,都只不过是一个神话。……‘民族’既不是存在于每个事物内部的自然本质,也无法成为(生物界)自然繁衍传续原理的政治翻版。民族国家也不是每个民族ethnicgroup和文化集团的必然归宿。”[16]“民族”是西方国家为了建设近代国家而“创造”的,然而就是在建立起了近代国民国家体系的西方国家,就像英国的北爱尔兰问题那样,过多强调“民族”仍然也会造成对现有国家体制的威胁。
中国近代以来关于“民族”的思想,与中国的历史风土也相去甚远。[17]中国古代并非没有“民族”的意识,占中国主体的汉人从古代就表现出一种文化民族主义的倾向,但是近代以前她对民族的认识,不过是一种流动型文明共同体的概念:一个人和一个共同体或为“蛮夷”、或为“华夏”,要看她认同于何种文化;而随着文化认同的变化,每个人或者每个共同体都可从夷变为华,亦可从华变为夷[18]。例如,贞观23年,唐太宗李世民曾经和兵部尚书李靖进行过这样一段有名的对话:“太宗曰:朕置瑶池都督府,以隶安西都府,番汉之兵,如何处置?靖曰:天之生人,本无番汉之别,然地远荒漠,必以射猎为生,由此常习战斗。若我恩信抚之,衣食周之,则皆汉人矣。”[19]承认个人或集团的“民族”属性具有可变性,所以不以它为区别彼此的绝对标准,因此能够使具有不同文化的人们淡漠隔阂走向自然融合。“中国”在历史上绵延传承,在地理空间上蔓延扩展,正是这种认识和政治的结果。
的确,近代国家已不可能再仅仅是一个文明的共同体。但是就像格尔纳教授指出的那样,“只有文化才是一种现实的存在”,[20]任何近代国家也都同样不能缺乏整合国民的文化纽带。在笔者看来,要在中国这样一个具有悠久文明、并且一直坚持开放的文明共同体理念的国度里建设一个统一的近代国家,更有条件容易做到的应该是“文化与政治的统一”,而不是一味强调“民族”的概念并使之政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