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09年1月20日,我提出“春节”改正为“元旦”、现行“元旦”更作“洋旦”。21日,经红网报道后,一时各大媒体发表评论文章,在未通读原文全面理解我意之下,加之又不熟悉公羊春秋学,就大言不惭异口同声反对我。貌似振振有辞,其实对中国文化(或称华夏文化、传统文化)缺乏“同情之了解”。这一问题,在古代属人尽皆知的常识,在今日竟成为异闻,真是天丧斯文!
言归正传,回应几个问题如下。
一,夏历(或称农历)“正月初一”被称作“元旦”、“元日”等由来已久。自从神话传说时期起到民国时期,“正月初一”被赋予了非常重大的岁时、文化、政治意义。有人指责我通晓辛亥革命时期将“元旦”改作“春节”之历史,实属误解。据有关资料,首先是武昌革命政府 提议“元旦”更为“春节”,其后是各省都督聚集南京开会之提议其事。但从法理上来说,批准以政府公文形式确认将“元旦”改称“春节”的人,是中华民国政府 大总统袁世凯。
二,“元旦”事关中国 文化合法性问题。“元旦”与中国 纪年属同一问题,系公羊春秋学的“三正说”,事关“大一统”之大义。就岁时而言,中国 文化是否“合法”,在于确定元年、元月、元旦等。
一切有一个正义、合法的开始,才是合理的。因此,以“正义”之原则匡正“开始”是否符合“正义”,设教创制,意义非常重大。譬如舜帝、大禹,都是在当时使用的历法之“元旦”日举行即位仪式的。其无非基于“元旦”是为“正义”、“合法”之始,其权威性与真理性不容置疑,不证自明。
《春秋经》之“大一统”,其事关一切秩序之合法性之形而上问题,也事关一切秩序之合法性在历史中表现之问题,继而须落实形而下之一切制度之创设、维新,即所谓“经世致用”。公羊学家认为,“大一统”涵盖“以元统天”、“以元正始”两义。万事万物皆根源于“天元”。《易》:“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所谓“以元统天”,即“元气”乃人类历史、政治秩序及人之价值之根源。所谓“以元正始”,即人类历史、政治秩序及人之价值有一个纯正的开始。
故而,“元旦”作为一年之始,在使用此历法的地域内,对于一切而言,其意义十分重大,事关该地域内的文化之合法性问题。不规定元年、元月、元旦,意味着不正统。
三,将“春节”恢复原来的名称并非难事。我深信,将“春节”更正为“元旦”、现行“元旦”改为“洋旦”一事,通过社会各界精英的解释与宣传,最终还是能获得人民之认可。约定俗成并非代表优秀的、积极的文化,也并非不能改良,古人不是常常提到移风易俗吗?只要不是改变现行“春节”、“元旦”的时间,仅仅厘正其命名,难得并不大。解释清楚了,民众都能够接受。
四,“元旦”事关中国文化独立之路。中国人将西方纪年法称作“公元”,并把西方历法中的1月1日称作“元旦”,完全是以西压中,颠覆中国 文化。这是西方话语霸权,必须打破之。目前的“公元”纪年法,是以基督教创始人耶稣诞辰为元年,只是基督教的“私元”,并非中国人的“公元”。
我国应当敢于挑战西方话语霸权,独立自主,增强民族自信心、自豪感、优越感,走中国 文化之路。1961年,吴宓与陈寅恪最后一见。吴惊叹他不改“旧义”,吴在日记中写道:“寅恪兄之思想及主张毫未改变,即仍遵守昔年‘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之说(中国 文化本位论)。而认为当前已遭遇甚大之困难,中国应走第三条路线,独立自主,自体其民族之道德、精神文化,而不应一边倒,为人附庸。”
如果西方历法中的1月1日是“元旦”,那么只有西方文化是合法的,为善,是目前中国 现行文化之根源,则耶稣是中国人的文化始祖;而中国文化就是非法的,是恶。如果承认中国 文化,使用夏历,那么就必须规定夏历“元旦”。不规定夏历“元旦”,也就意味着中国 文化没价值,必须禁止。
许多人指责我只是盲目“复古”,皆为不谙“元旦”事关中西文化关系及中国文化之走向大问题,丝毫不容我们有半点含糊!中国 文化“以元统天”、“以元正始”,没有根源,没有一个纯正的开始,不以“正义”厘正“开始”,不指明前进方向,中国 谈何将来之崛起?民族文化谈何将来之复兴?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悲哉!
目前的现状极不乐观,西方文化话语垄断一切,公然阉割中国 文化,许多人麻木不仁而默认西方文化为祖宗。长此以往,中国 文化沦丧消亡,中国人变成仅仅只是黄色皮肤的假西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