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策一(節選)
西漢•賈誼
夫樹國固,必相疑之勢也,下數被其殃,上數爽其憂,甚非所以安上而全下也。今或親弟謀爲東帝,親兄之子西鄉而擊,今吳又見告矣。天子春秋鼎盛,行義未過,德澤有加焉,猶尚如是,况莫大諸侯權力且十此者乎!
然而天下少安,何也?大國之王幼弱未壯,漢之所置傅相方握其事。數年之後,諸侯之王大抵皆冠,血氣方剛,漢之傅相稱病而賜罷,彼自丞尉以上徧置私人,如此,有异淮南、濟北之爲邪?此時而欲爲治安,雖堯舜不治。
黃帝曰:“日中必熭,操刀必割。”今令此道順,而全安甚易;不肯早爲,已迺墮骨肉之屬而抗剄之,豈有異秦之季世乎!夫以天子之位,乘今之時,因天之助,尚憚以危爲安,以亂爲治,假設陛下居齊桓之處,將不合諸侯而匡天下乎?臣又以知陛下有所必不能矣。假設天下如曩時,淮陰侯尚王楚,黥布王淮南,彭越王梁,韓信王韓,張敖王趙,貫高爲相,盧綰王燕,陳狶在代,令此六七公者皆亡恙,當是時而陛下即天子位,能自安乎?臣有以知陛下之不能也。天下殽亂,高皇帝與諸公倂起,非有仄室之勢以豫席之也。諸公幸者乃爲中涓,其次僅得舍人,材之不逮至遠也。高皇帝以明聖威武即天子位,割膏腴之地以王諸公,多者百餘城,少者迺三四十縣,德至渥也,然其後十年之間,反者九起。陛下之與諸公,非親角材而臣之也,又非身封王之也,自高皇帝不能以是一歲爲安,故臣知陛下之不能也。
然尚有可諉者,曰疏。臣請試言其親者。假令悼惠王王齊,元王王楚,中子王趙,幽王王淮陽,共王王梁,靈王王燕,厲王王淮南,六七貴人皆亡恙,當是時陛下即位,能爲治乎?臣又知陛下之不能也。若此諸王,雖名爲臣,實皆有布衣昆弟之心,慮無不帝制而天子自爲者。擅爵人,赦死罪,甚者或戴黃屋,漢法令非行也。雖行不軌如厲王者,令之不肯聽,召之安可致乎!幸而來至,法安可得加!動一親戚,天下圜視而起,陛下之臣雖有悍如馮敬者,適啓其口,匕首已陷其胸矣。陛下雖賢,誰與領此?
故疏者必危,親者必亂,已然之效也。其异姓負强而動者,漢已幸勝之矣,又不易其所以然。同姓襲是跡而動,既有徵矣,其勢盡又復然。殃禍之變未知所移,明帝處之尚不能以安,後世將如之何!
屠牛坦一朝解十二牛,而芒刃不頓者,所排擊剝割,皆衆理解也。至於髖髀之所,非斤則斧。夫仁義恩厚,人主之芒刃也;權勢法制,人主之斤斧也。今諸侯王皆衆髖髀也,釋斤斧之用,而欲嬰以芒刃,臣以爲不缺則折。胡不用之淮南、濟北?勢不可也。
臣竊迹前事,大抵强者先反,淮陰王楚最强,則最先反;韓信倚胡,則又反;貫高因趙資,則又反;陳狶兵精,則又反;彭越用梁,則又反;黥布用淮南,則又反;盧綰最弱,最後反。長沙迺在二萬五千戶耳,功少而最完,勢疏而最忠,非獨性异人也,亦形勢然也。曩令樊、酈、絳、灌據數十城而王,今雖以殘亡可也;令信、越之倫列爲徹侯而居,雖至今存可也。
然則天下之大計可知已。欲諸王之皆忠附,則莫若令如長沙王,欲臣子之勿菹醢,則莫若令如樊酈等;欲天下之治安,莫若衆建諸侯而少其力。力少則易使以義,國小則亡邪心。令海內之勢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莫不制從。諸侯之君不敢有异心,輻凑幷進而歸命天子,雖在細民,且知其安,故天下咸知陛下之明。割地定制,令齊、趙、楚各爲若干國,使悼惠王、幽王、元王之子孫畢以次各受祖之分地,地盡而止,及燕、梁它國皆然。其分地衆而子孫少者,建以爲國,空而置之,須其子孫生者,舉使君之。諸侯之地其削頗入漢者,爲徙其侯國,及封其子孫也,所以數償之;一寸之地,一人之衆,天子亡所利焉,誠以定治而已,故天下咸知陛下之廉。地制壹定,宗室子孫莫慮不王,下無倍畔之心,上無誅伐之志,故天下咸知陛下之仁。法立而不犯,令行而不逆,貫高、利幾之謀不生,柴奇、開章不計不萌,細民鄉善,大臣致順,故天下咸知陛下之義。臥赤子天下之上而安,植遺腹,朝委裘,而天下不亂。當時大治,後世誦聖。壹動而五業附,陛下誰憚而久不爲此?
天下之勢方病大瘇。一脛之大幾如要,一指之大幾如股,平居不可屈信,一二指搐,身慮無聊。失今不治,必爲錮疾,後雖有扁鵲,不能爲已。病非徒瘇也,又苦蹠戾。元王之子,帝之從弟也,今之王者,從弟之子也。惠王之子,親兄子也;今之王者,兄子之子也。親者或亡分地以安天下,疏者或制大權以逼天子,臣故曰非徒病瘇也,又苦跖戾。可痛哭者,此病是也。
論貴粟疏
西漢•晁錯
聖王在上,而民不凍饑者,非能耕而食之,織而衣之也,爲開其資財之道也。故堯禹有九年之水,湯有七年之旱,而國無捐瘠者,以畜積多,而備先具也。今海內爲一,土地人民之衆,不避湯禹,加以亡天災數年之水旱,而畜積未及者,何也?地有餘利,民有餘力,生穀之土未盡墾,山澤之利未盡出也,游食之民未盡歸農也。
民貧則姦邪生。貧生於不足,不足生於不農,不農則不地著;不地著則離鄉輕家,民如鳥獸,雖有高城深池,嚴法重刑,猶不能禁也。夫寒之于衣,不待輕暖;饑之于食,不待甘脂;饑寒至身,不顧廉恥。人情一日不再食則饑,終歲不製衣則寒。夫腹飢不得食,膚寒不得衣,雖慈母不能保其子,君安能以有其民哉?明主知其然也,故務民于農桑,薄賦斂,廣畜積,以實倉廩,備水旱,故民可得而有也。
民者,在上所以牧之;趨利如水走下,四方亡擇也。夫珠玉金銀,饑不可食,寒不可衣,然而衆貴之者,以上用之故也。其爲物輕微易藏,在于把握,可以周海內而亡饑寒之患。此令臣輕背其主,而民易去其鄉,盜賊有所勸,亡逃者得輕資也。粟米布帛生于地,長于時,聚于力,非可一日成也。數石之重,中人弗勝,不爲奸邪所利,一日弗得而饑寒至。是故明君貴五穀而賤金玉。
今農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過百畝;百畝之收,不過百石。春耕,夏耘,秋穫,冬藏,伐薪樵,治官府,給徭役,春不得避風塵,夏不得避暑熱,秋不得避陰雨,冬不得避寒凍:四時之間,亡日休息。又私自送往迎來,弔死問疾,養孤長幼在其中。勤苦如此,尚復被水旱之災,急政暴賦,賦斂不時,朝令而暮當具。有者,半賈而賣;亡者,取倍稱之息;於是有賣田宅,鬻子孫,以償債者矣!而商賈大者積貯倍息,小者坐列販賣,操其奇贏,日遊都市,乘上之急,所賣必倍。故其男不耕耘,女不蠶織;衣必文采,食必粱肉;亡農夫之苦,有阡陌之得。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力過吏勢;以利相傾,千里游敖,冠蓋相望,乘堅策肥,履絲曳縞。此商人所以兼併農人,農人所以流亡者也。
今法律賤商人,商人已富貴矣;尊農夫,農夫已貧賤矣。故俗之所貴,主之所賤也;吏之所卑,法之所尊也。上下相反,好惡乖迕,而欲國富法立,不可得也。
方今之務,莫若使民務農而已矣。欲民務農,在于貴粟。貴粟之道,在於使民以粟爲賞罰。今募天下入粟縣官,得以拜爵,得以除罪;如此,富人有爵,農民有錢,粟有所渫。夫能入粟以受爵,皆有餘者也。取于有餘,以供上用,則貧民之賦可損;所謂損有餘,補不足,令出而民利者也。順于民心,所補者三:一曰主用足;二曰民賦少;三曰勸農功。
今令民有車騎馬一匹者,復卒三人。車騎者,天下武備也,故爲復卒。神農之教曰:“有石城十仞,湯池百步,帶甲百萬,而亡粟,弗能守也。”以是觀之,粟者,王者大用,政之本務。令民入粟受爵,至五大夫以上,乃復一人耳,此其與騎馬之功相去遠矣。
爵者,上之所擅,出于口而亡窮;粟者,民之所種,生於地而不乏。夫得高爵與免罪,人之所甚欲也。使天下人入粟于邊,以受爵免罪,不過三歲,塞下之粟必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