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退山)如今有一些“民逗”和“慕洋犬”,他们热衷于在“伪中华(蒙元、两清)”与“真中华(周、秦、汉、晋、隋、唐、宋、明)”之间划等号;他们整天津津乐道于西式民主,认为华夏中国没有政治文明;他们一提起“民主”两字就兴奋,一提“帝制”两字就生气。其实他们归根结底是把手段当成了目的,把方法当成了宗旨,把术当成了道。
参透民主政治的关键是什么?是其目的和宗旨。政治清明,尽量让人性不受到过多的束缚,让人民尽量实现自我价值,勃发自我潜力,这就是民主政治的目的和宗旨。不惟如此,这也是一切政治文明所要实现的道;至于其他的一切政治构架及组织形式,民主也好,帝制也罢,统统都是实现这一政治文明的术。如果你把民主仅仅理解为西方人手一票的所谓“人人参政”,其实你是把术当成了道,把手段当成了目的,这种政治手段在中国(真中华)的传统中还真是没有,我们中国的政治传统中只有“民惟邦本[注1]”的基本信条。
《尚书》曰:“民惟邦本,本固邦宁”。邦即国。相对于片面强调个人权力的西式民主而言,“民惟邦本”对政治文明的阐释是以“民”为终极落脚点的[注2],而且它同时也兼顾了政治文明的另一基本落脚点,那就是“邦”。无论中西,在政治文明中,“民”和“邦”其实都是唇齿相依的一对存在。以民为本,尽量让人民实现自我价值,尽量让人性不受到过多的束缚,那就必须首先保证邦的稳定。这其实是一个大环境和小个人的关系,用华夏先人的话说,这个道理就是“倾巢之下,不复完卵”。可是,在视选票为政治生命的当今欧美政客那里,在无视国民和移民主客身份的无差别“民主”制下,一人一票的“无差别民意”恰恰会造成邦的混乱。因为对于政客们来说,打开国门浩浩荡荡迎来的外来移民并不是什么灾难,而是源源不断的选票和他们的政治生命!试问,如此以来,人手一票的民主又有何用?它根本体现不了民主的宗旨,因而是以术毁道。
前面说了,“帝制”和“共和”都是实现“道”的手段,是“术”,具体说是制度。既然是制度,它们都不是没有漏洞的。比如民逗们津津乐道的西式共和民主政体的核心设计——三权分立,即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之间的互相独立、监督和制约,这固然能够让更多的声音发出来,不至于出现独裁局面,从而保障自由、民主和人权。但三权分立对自由、民主和人权的保障是不是无条件的呢?不是!这是在像二战之前的欧美那样,经济全面开放,而种族的国际流动绝对封闭(国际种族隔离)的大环境下,这个政治体制才能发挥出它保障自由、民主和人权的制度优势。可是一旦这种局面改变了,它会怎样呢?
让我们看看因战争和人口爆炸而导致的伊斯兰和黑非洲难民潮冲击下的当今欧洲吧!作为收割全球财富而最早富裕起来的欧洲,在长期的安逸生活和白左思潮影响下,大部分民众对外来移民并不抗拒,甚至还像“圣母”那样张开双臂热情欢迎外来移民。欧洲民众对引入外来移民的危害有一个从无到有的认识过程,况且,因接触外来移民的迟和早,各地民众对移民危害的认知程度也参差不齐。在抵制外来移民的本土民意普遍觉醒之前,相对滞后和短视的本土民意直接决定了政府的当下决策。其实政客们对局势看得很清,他们并非不了解引进外来移民的恶果,但他们之所以跟着民意和稀泥,是因为他们更关心的是如何收获选票。管他洪水滔天,我的选票要紧!等到本土民意彻底觉醒之后,外来移民已经落户生根。此时,强大的移民舆论就将压倒本土民意,事情就无法挽回了!所以说,三权分立是不错,但再好的制度也需要与之匹配的大环境和适时的漏洞补丁,不是你双手合十,像和尚念经一样念几句“阿弥陀佛、三权分立”,民主就会来!
【德国政客默克尔将伊斯兰世界难民引入德国】
三权分立是通过总统共和制和议会共和制来实现的。在总统共和制下,总统向选民负责,向议会汇报工作;作为立法机关的议会,其议员不得兼任行政官员,而作为行政机关的政府官员也不能兼任议员;总统无权解散议会,但有权否决议会决议;若总统违宪,议会可以弹劾总统;各个媒体,各个群众团体和在野党都对执政党有监督和干预的作用;在宪法框架下,行政官员违反法律,最高法院可以审判并羁押。议会共和制和总统共和制大同小异。
从人权保障角度看,三权分立的制度设计自有其科学性——立法机构确立游戏规则,司法机构是裁判,政府、议会和选民是运动员。民主制强调绝对分权,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互不隶属,而在这一切之上还有一个最高宪法。可见,民主制度的设计者想尽可能将权力装进制度的牢笼,实现这一目的的方法即是三权分立和三权制衡。从保障个人权利的角度来说,这是一套极不错的政治构架。然而凡事都不是万能的,个人权利的保障有赖于大环境的稳定,而实现三权分立精神的总统共和制和议会共和制无力应对来自外部的移民冲击,国家必然陷入动荡。请问,如此以来个人权利还有保障吗?
【涌入德国的难民潮】
可见,三权分立的绝对分权和制衡能将国家内部违背民意的政治力量装进牢笼,但如果没有适时的漏洞补丁,对于来自国家外部的移民冲击来说则未必好使。因此,对于三权分立政治构架来说,你不要纠结到底是不是“行政权”分立还是“司法权”分立,你不要老去纠结这些名词,这毫无意义。三权分立的本意不就是想通过权力的制衡来实现其自由、民主和人权的信条以及政通人和之道吗?但从当今西方政治来看,它实现了吗?
没有!
【2012年8月13日晚,法国15个“最麻烦”的地区之一的非洲移民聚居区亚眠突发骚乱。】
理清以上脉络后可知,如今的“民逗”和“慕洋犬”们对“民主”政治的理解过于肤浅。不仅如此,在当代,民逗们的思维已经远远落伍了。他们没有看到如今的西方文明正一步步毁在其现行政治体制之下。西方式“民主”正一步一步成为埋葬西方自身的掘墓者。当代西方现行政治不仅让“无差别民意”成为了政客们的“G点”,而且唯有“无差别民意”才能激发这一“G点”!于是,每到大选来临之际,各党派就忙不迭地扯开喉咙,在专业竞选团队的宣传攻势下,各种形形色色、真真假假的信息充斥在媒体中,令选民们眼花缭乱。试问,那些投入票箱中的选票又有多少张能真正代表微观的选民利益和宏观的国家利益呢?老百姓毕竟不是政治家,也不是某领域的专业人士,但治国却是个技术活,而选票政治正是把技术活交到门外汉的手中,其后果又会怎样呢?可以说,西方现行“民主政治”的多党掣肘所造成的思想混乱和社会分裂恰恰是当代西方白左思潮和极端女权主义得以产生的政治温床。
在选票政治和白左思维下,从北非、西亚、南亚伊斯兰世界和黑非洲浩浩荡荡涌进来的各色移民让政客们的“G点”瞬间达到了高潮!为了选票,政客们自然会密切关注伊斯兰和黑人民意。而伊斯兰信仰本身就是一种高度统一的民意,在这种民意下,政客们自然会格外标榜一套“主体民族原罪论”和“黑命贵”政治正确的歪理。这种“政治正确”的歪经念的越多,主体民族就越容易被白左、圣母、极端女权和外来移民控制和打压,日益萎缩。事态发展到最后,要么备受压抑的欧美主体民族逐渐觉醒,从而陷入到各色族裔互相仇视、互相攻伐的境地去;要么黑人和伊斯兰移民会通过高生育率彻底改变西方的种族和信仰结构,从而彻底扭转民意。到那时,高度一致的伊斯兰民意最终必将会把某个伊斯兰政治强人拱上政坛,最后的结果必然是废除西方式民主政体,埋葬西方现代文明。
这是欧美现行政治的必然归宿!(李退山于2018年2月19日)
注释
[注1]“民惟邦本”是华夏传统政治(非被满清篡改过的伪中华政治)的基本信条。《孟子•尽心章句下》载孟子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是故得乎丘民而为天子,得乎天子为诸侯,得乎诸侯为大夫。诸侯危社稷,则变置。牺牲既成,粢盛既洁,祭祖以时,然而早干水溢,则变置社稷。”孟子的这番话翻译过来就是:“百姓最为重要,国家其次,国君为轻。所以,得到民心的做天子,得到天子应允的做国君,得到国君应允的做大夫。国君危害到土神谷神(国家之象征),就改立国君。祭品丰盛,祭品洁净,祭扫按时举行,但仍然遭受旱灾水灾,那就改立土神谷神。”国君和社稷都可以改立更换,只有老百姓是不可更换的,可见百姓最为重要。
《尚书》也说:“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即:“老百姓才是国家的根本,根本稳固了,国家也就安宁了。”而《左传•晏子不死君难》则明确说:“故君为社稷死,则死之;为社稷亡,则亡之。若为己死,而为己亡,非其私昵,谁敢任之?”晏子的这番话阐释了臣子,君主,国家三者的关系——如果君主为国家献身,那么臣子就可为他而死;如果君主为一己私利而亡,那么臣子又不是君主的私人家产,怎么可以为他而死?
[注2]以西方个人主义为本质内核的“以人为本”和浓缩于“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以民为本”虽然一字之差,含义却差得很远, 而放在人类社会的角度看“以人为本”,就不如“以民为本”更有价值。“以人为本”的人是抽象的,这个“人”可以理解为“人性”、“人情”、“人道”、“人的利益”、“人的存在” 。“以人为本”重视的是人性化,比如人性化管理,人性化设计等等。 而“以民为本”的“民”则是指权力拥有者相对的普通老百姓,所以“以民为本”主要是针对执政者、权力拥有者的道德品质要求,也是法律要求、利益分配要求。
如果我们提倡“以人为本”而不提“以民为本”,那么就可能出现形式主义和利益集团。在单位部门内实施“以人为本”,往往会落入本单位、本系统、本部门的本位主义当中,考虑的是一小圈子里的人。铺张浪费,高调搞福利,搞环境,搞待遇,这些都可以以“以人为本”的名义搞下去。例如:政府机关高档修建楼堂馆所、办公设施,搞豪华设计、大理石地面、搞大屏幕电视、高档沙发家具。他们可以美其名曰:“人性化管理,人性化服务,让公务员有个好的办公环境,让纳税人来办事时有个愉快的心情”。再比如,军队出操,在酷热和酷冷时就可以取消。理由是关心战士身体,提倡人性化训练。 在“以人为本”口号下,甚至于军队冲锋陷阵、抗震救灾,警察维持治安、缉捕嫌犯,在面临危险时都有理由畏缩不前。 而“以民为本”则不同,要求国家机关、要求公务员以最好的精神状态,最佳的服务,最大的热忱甚至用宝贵的生命实现“为人民服务”这一最根本的宗旨,要求政府官员、国家公务人员对人民索取尽量的少,为人民办事尽量的多和好。政府、机关、国家机器更应提倡“以民为本”。
再者,来华留学生、外国人当中肯定也有遵守法律、文明有理、甚至真心对华友好的一部分人,可是他们也不是中国国民,按照“民本主义”对他们也不能和中国国民一个待遇,更不能超国民待遇,可你要是提倡“以人为本”不就容易混淆了嘛!总不能说这些货真价实的外国友人不算人吧!(一道闪电)